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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职工,工作期间一直参加了职工保险,并且已经缴纳了很多年。现在怀孕了并打算回老家生孩子,但不清楚我的生育医保在跨省情况下是否可以使用。我想知道具体的答案,以便决定在哪里生孩子。
关于这个问题,生育医保保险跨省生孩子一般是能够使用的。在异地生育也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这包括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费和一次性补贴等。具体的报销费用数额由社保中心审核而定。只要在生宝宝两个月内将相关资料交给单位的经办人员,就可以申领生育津贴。
自2019年底以来,我国已经实现了医保和生育保险的合并。这意味着职工参加基本医保的也同步参加了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也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关于异地是否可以报销的问题,实际上是可以报销的。
要符合条件报销生育费用,需满足以下几点:符合国家、省、市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并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当事人需要携带结婚证、社保卡以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
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时,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然后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关于报销比例,具体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而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不同级别的医院也有不同的报销比例。
需要注意的是,异地生小孩可以回医保所在地报销,但怀孕后一定要先申请并填写异地生育申请表和就医申报表,到医保地医保中心生育科备案。申报表上也必须有异地医院的盖章。具体的流程和费用标准还要以本地的生育保险条例为准。关于是否会比一胎少报的问题,答案是否定的,报销比例和标准与一胎是相同的。